在保安服務中,可以采取的措施 |
發布時間: 2019-03-06 00:00:00 來源:管理員 作者: 瀏覽次數次 |
(一)查驗出入服務區域的人員的證件,登記出入的車輛和物品; ?。ǘ┰诜諈^域內進行巡邏、守護、安全檢查、報警監控; ?。ㄈ┰跈C場、車站、碼頭等公共場所對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,維護公共秩序; ?。ㄋ模﹫绦形溲b守護押運任務,可以根據任務的需要設立臨時隔離區,但是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公民正?;顒拥姆恋K。 保安員應當及時制止發生在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的犯罪行為,對制止無效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立即報警,同時的采取了措施保護現場。 從事的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執行武裝守護押運任務使用槍支,依照《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》的規定執行。 第三十一條 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保安從業單位或者客戶單位的違法指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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